2023年濟源高級中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辦法 | ||||||||||||||||||||||||||||||||||||||||
日期:2023-02-06 11:55:21 作者: 來源: 閱讀:次 | ||||||||||||||||||||||||||||||||||||||||
濟源高級中學 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辦法 (2023年2月4日教代會討論稿)
為規范教師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推薦,根據《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和省、示范區等職評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著突出學校工作業績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一、領導機構 1.成立濟源高級中學職稱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趙小文 執行組長:李雪穎 成 員:馬鵬遠 田偉才 穆慶宇 原春生 李會玲 翟亞非 孔永建 王東升 毛濤峰 劉 寧 領導小組下設職稱評審推薦工作辦公室,王東升同志兼辦公室主任。 2.成立濟源高級中學職稱評審推薦委員會,其中中層以上3人,一線教師4人。 組 長:馬鵬遠 成 員:翟亞非 王東升 李紅衛 趙小強 李娓燕 趙小強 二、申報條件 以《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及上級有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細則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和任職條件為準。 任現職以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推薦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1.傳播違反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并在學生中造成不良影響; 2.有賭博等嚴重違反社會治安行為并受查處; 3.搞有償家教或私自在校外兼課; 4.私自收費或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 5.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學校分配工作; 6.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 7.不愛崗敬業造成教育教學事故; 8.其他違法、違紀及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行為。 三、推薦辦法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遵循“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的申報推薦制度。嚴格按程序推薦,確保做到職稱政策、推薦數額、推薦辦法、申報人業績條件、推薦結果“五公開”。實行公平競爭,擇優推薦。 四、指標分配 根據濟源示范區中小學教師中高級推薦指標,全部分配到一線教師中。 五、積分細則
六、推薦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河南省中小學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所要求的申報條件和工作業績的教師向學校進行申報。 2.資格審核:學校職評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在師德師風、業務學習、工作業績、申報條件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3.公開展示:通過資格審核的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在學校范圍內公開展示三天。 4.業績積分:根據積分細則,組織申報人員以推磨的形式進行第一輪積分并簽字確認,然后再次推磨進行第二輪審核并簽字確認,最后由本人對兩次的積分結果進行確認簽字。 職評推薦委員會全體成員對積分進行全程監督,并對最終的積分結果進行審核確認。 5.民主評議:職稱評審推薦委員會將積分結果交學校黨總支會對申報人員的積分、師德師風、年度考核等進行綜合民主評議,擇優確定推薦人員名單,并在校務公開欄公示5個工作日。 6.網上申報:結果無異議后,推薦人按要求整理個人申報材料并進行網上申報。 七、補充說明 1.市級以上個人榮譽類證書不積分; 2.積分相同情況下 (教師)班主任優先,其次考慮年齡大的老師,在外單位擔任班主任不算; 3.所有榮譽證書不重復計分;有兼任職務的,取高值積分; 4.所有證書及任班主任情況指任現職以來; 5.獲獎內容相同,不同級別、部門的,取最高級別計分; 6.中途調入高級中學的教師,在原單位獲得的榮譽證書只計算市級以上的; 7.所有證書非行政或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的證書,一律不計分; 8.獲得學校“突出貢獻獎”的教師,如符合各項條件,可直接晉升; 9.學校黨總支對參加職評人員進行審核,對嚴重違反師德師風或違紀、違法現象,有權取消參評資格。 10.2011年—2018年高考表彰,學校表彰被收回的,經核實按學校綜合表彰積分。 11.為學校爭得重要榮譽、為創全國文明校園加分的證書,國家級每次積4-6分,省級每次積2-4分。具體情況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榮譽類證書不加分。 12.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三年內不得申報職稱晉升,一年內不得參與評優評先。 13.其他特殊情況由學校研究認定。 14.此辦法解釋權歸學校; 15.此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濟源高級中學 2023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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